1、
滾齒機操作者必須熟悉本設備結構性能,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2、操作者要認真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3、操作者必須遵守使用設備的“五項紀律”和維護設備的“四項要求”規定。
4、嚴格按照設備潤滑圖表規定進行加油,做到“五定”(定時、定點、定量、定質、定人),注油后應將油杯(池)的蓋子蓋好。 5、操作者要隨時按照“巡回檢查內容”的要求對設備進行檢查。
6、嚴禁超規范、超負荷使用設備。
7、停車八小時以上再開動設備時,應先低速運轉五分鐘,確認潤滑系統暢通,各部傳動正常后再開始工作。
8、工作前必須正確安裝刀具:
(1)刀具的內孔、端面與心軸及墊圈的接觸面要清潔,配合要適當。
(2)刀具不合規格、錐度不對不得裝卡。
(3)裝卡的刀具必須緊固。
9、開動機床前應先啟動潤滑油泵。檢查各部潤滑正常,指示訊號正確后才能開車。
10、加工扇形齒輪時必須進行平衡配重。
11、工作前應正確計算各掛輪架的齒輪。掛換的齒輪要鎖緊、嚙合間隙要適當(一般在0.06mm左右)。選用的齒輪其嚙合齒面應清潔,無刻痕、毛刺、油污。掛輪箱內不得有工具和雜物。
12、工作前根據銑齒寬度調整好行程撞塊的位置。
13、工作前應按工件材質、齒輪模數、銑刀耐用度選用合理的切削用量。并根據加工直齒、斜齒變好差動機構離合器的脫開或接通,以防發生事故。
14、操作者不得自行調整各部間隙。
15、多工件堆積切削時,其接觸面要平直清潔,不得有鐵屑等雜物。
16、在吊裝(卸)工件時必須根據工件的重量和形狀選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不得碰撞滾齒機。
17、裝卡工件要緊固牢靠,不得松動。
18、當切削不同螺旋角齒輪時,刀架轉度時應注意平衡或用吊車將刀架扶住,避免突然傾斜發生事故;轉度后應緊固牢靠。
19、對能加工直徑≥φ3000的重型滾齒機必須根據工件重量按照說明書要求正確調整工作臺卸荷壓力,確保工作臺手動運轉靈活。
20、不得機動對刀和上刀。
21、禁止在運轉中變速。
22、切削過程中銑刀未停止進給時,不得停車。
23、工作中要經常檢查各部軸承的溫升,不許超過50℃。
24、禁止用磨鈍了的刀具進行切削。
25、禁止操作者離開或托人代管開動著的設備。
26、有液壓平衡裝置的設備在順銑時,應注意按機床規定調整好工作壓力。
27、加工齒數少的齒輪時,應按機床規定計算,不得超過工作臺蝸桿允許的工作速度。
28、工作中必須經常檢查設備各部運轉情況和潤滑系統的工作情況(通過油窗、油標及信號、儀表等裝置)。如運轉和潤滑不良時,應立即停車通知檢修。
29、禁止在設備上堆放工具、附件和雜物。經常檢查清除導軌及絲杠、光杠上的鐵屑和油污,并保持周圍環境衛生。
30、嚴禁在機床工作臺、床身導軌校正或敲打工件。
31、經常檢查
臥式滾齒機工件、刀具及掛輪架齒輪的緊固情況,防止松動。
32、加工鑄鐵件后應徹底清除鐵屑,防止導軌研傷。
33、設備發生事故時,操作者不得自行調整或拆卸,應保持現場并及時報告公司和設備科。
34、工作后將各手柄放在非工作位置,刀架鞍座放在最低位置、工作臺放在導軌中間位置,立柱退回并切斷電源。 35、下班前十五分鐘停機清掃設備,清掃部位按照設備“巡回檢查內容”的有關規定進行。 36、一班制設備操作者要做好運行保養記錄,倒班制設備要按交接班制度進行交接。